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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8日~10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从即日起,河南省考生可到当地人事部门登记报名,报名截止日期是4月28日。
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刘世福介绍,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连续在3年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而参加免试科目的人员则需要在2年之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在获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当地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才可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国有资产评估、接受委托的非国有资产评估和其他咨询评估服务等业务拥有签字权,但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刘世福说,资产评估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专业领域,涉及资产门类繁多,要求执业人员既有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又有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据介绍,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水准相当于中级经济类职称考试。这一考试跨多种学科,对非专业考生来说,各科考试难度都较大。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者应是经济类、工程类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博士学位;或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后,才能报名参加。若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者,也可以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如果考生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其中相应1个考试科目。其中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者,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者,可免试《经济法》;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者,可免试《财务会计》。
原载河南报业网转自商都网(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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