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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首次社会工作者考试4月1日开始报名

6月28-29日举行考试
http://www.cyol.net 2008-03-25

  近来,不断有读者打电话询问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的事宜:本次考试相关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参加本次考试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如何报名,到哪里报名?带着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

  考试工作由谁组织实施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作为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北京地区的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北京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北京市民政局负责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考试范围有什么具体规定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为了及时让参考人员对考试相关规定有个全面的了解,市人事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条件、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名办法以及登记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在这种情况下,仍有许多社会工作人员不清楚本次考试的具体参考范围,对此问题,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考试的参考范围主要是面向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读者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的规定

  有部分意向报考者询问,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考试科目分别是什么,如何做好考前学习,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对于考试科目,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考试科目包括两门——《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门。对于考试成绩的管理,专家解释说,人事部、民政部专门出台文件,对考试成绩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为了解本次考试的时间安排,记者专门上网进行了查询,考试时间是6月28日—29日,28日下午考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29日上午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29日下午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中级)。

  考试报名程序有何安排

  记者了解到,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1日至1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明于2008年4月9日至12日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民政干部学校、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详情请登录www.bjpta.gov.cn。

  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

  原载《北京晚报》转自人民网(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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