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注册评估师考试4月8-29日网上报名
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8]52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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