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职业培训经费补贴 提升就业能力
http://www.cyol.net 2008-05-05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杜宇) 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是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劳动者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1998年以来,各级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给予补贴,对于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在总结以往培训实践的基础上,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补贴的对象、确定补贴标准的原则以及补贴的办法等方面。
补贴对象范围扩大
《通知》规定,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可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与现行政策相比,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扩大到了所有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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