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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http://www.cyol.net 2008-05-30

关于安排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8]15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
  中心函[2008]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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