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考试将报名 灾区人员特殊照顾
http://www.cyol.net 2008-06-06
6月5日,自治区司法厅下达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通知,地震灾区人员在宁夏报名参考享有特殊待遇。
今年,宁夏灵武、永宁等14个市、县(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延至2011年12月31日。6月11日至25日期间,报名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7月1日至20日,网上预报名人员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灾区人员在宁夏报名参加司考,如遗失有效证件,可先预报名,在考试前提供相关材料。为防止作弊,今年司法考试还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度。考试将于9月20、21日进行。(记者倪会智)
原载新华网转自中国网(B-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