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展开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
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清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各类职业资格,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收费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和冒用职业资格之名进行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民政部门和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社会团体开展的有关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记者从北京市人事局等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已进入关键阶段。
6月12日,北京市人事局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务必于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按照要求,各类企业自行开展的冠以职业资格名称的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对举办考试、鉴定活动的单位(机构)与职能不一致、使用含义模糊的名称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的考试、鉴定活动,应立即停止或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印制、滥发证书等活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强制开展的考前培训、以考试为名强制推行的各种培训、超越职能范围或不按办学许可证规定举办的各种培训,坚决进行查处。对在培训活动中进行的虚假宣传等,及时予以纠正。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收费一律取消。
据悉,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对保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期分批向社会发布公告。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
记者在各部门需要上报的《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中发现,无论涉及的是培训、考试还是证书,都要求详细列出组织机构、收费金额以及清理意见等,想随便添上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据北京市人事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在这次清理规范工作中,任何打着职业资格的旗号继续违规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活动,都将被清理出市场。
有关人士认为,这次国家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以后对职业资格的一次有效的整合,这将净化和规范整个职业资格体系,使职业资格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从而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原载《北京人才市场报》转自北京人才市场报电子版(B-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