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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08年会计从业考试6月20至30日网报

http://www.cyol.net 2008-06-19

  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属各单位:

  2008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为做好南宁市考区报名工作,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结合南宁市实际,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本考试面向社会,凡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和在岗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07、2008、2009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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