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日前宣布,对中级职业资格鉴定申报中的年限条件的规定进行调整,从2005年7月1日(以开班日期为准)起,凡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无须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本专业的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并取消原先要求工作年限的规定。
转自《人才市场报》(B-01)